在中国的植保无人机施药法规
在中国用无人机喷洒农作物需要什么:法律地位、主管部门、许可、要求与作业限制,附官方来源链接。
法律地位
经授权后允许. 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,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林牧渔区域上方的适飞空域内作业,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和操控员执照,也无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;但操控人员须取得生产者颁发的操作证,农药须严格按照标签使用。
主管部门
- 航空: 中国民用航空局 (CAAC)
- 农业: 农业农村部 (MARA)
- 农业: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(ICAMA)
法律依据
- 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、中央军委令第761号,2024年1月1日施行): 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:实名登记、运营合格证、操控员执照、空域与飞行活动申请,以及对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的豁免。
- 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》(CCAR-92,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号): 民航运行规则: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实名登记、操控员管理、运行要求。
- 《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培训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民航综飞发〔2025〕1号,2025年1月23日施行): 由生产者对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进行培训考核,考核三个科目,操作证长期有效。
- 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: 农药使用者须按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、方法、剂量和注意事项使用;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;建立使用记录。
所需条件
- 激活使用前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实名登记(条例第十条;CCAR-92 第92.205条)。 (xxgk.mot.gov.cn)
- 操控人员须通过生产者组织的培训和考核(理论、基础操作、田间作业,每科80分合格),取得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(条例第十六条)。 (caac.gov.cn)
- 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,以及使用小型、中型、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,应依法投保责任保险(条例第十二条)。 (gov.cn)
- 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(最大起飞重量25千克以上至150千克)须取得民航适航许可(条例第八条)。 (caac.gov.cn)
- 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使用,不得扩大使用范围、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(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)。 (fgs.moa.gov.cn)
- 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应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(第三十六条)。 (fgs.moa.gov.cn)
如何获得授权
- 购买无人机并完成实名登记。 (xxgk.mot.gov.cn)
- 参加生产者培训并取得操作证。 (caac.gov.cn)
- 投保责任保险。 (gov.cn)
- 确认作业区域位于适飞空域;如在管制空域,须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提出飞行活动申请(第二十六条)。 (gov.cn)
- 核对农药标签和登记信息,按标签施药。 (chinapesticide.org.cn)
施药作业限制
- 豁免仅适用于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、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/小时、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、具备空域保持和可靠被监视能力、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、在农林牧渔区域上方适飞空域内作业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(条例第十一条、第六十二条)。
-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、机场及周边、军事、边境等敏感区域上方为管制空域,须经批准(第十九条)。
-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(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)。
须知
- 未取得操作证从事常规农用作业,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,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(第五十条)。
- 2025年1月23日前持有的有效操作证继续有效。
已于 2026-09-18 依据官方来源核对。法规会变化:作业前请向主管部门确认。 本页是规划参考摘要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药剂标签和官方法规始终优先。